Monday, October 11, 2010

劉曉波與和平

先聲明,我不是諾貝爾獎的歷史專家。我只是從一些大家都可以找到的公開資料,去談我對和平獎與今年結果的看法。

對劉曉波獲獎我是感到十分高興,在任何專政國家去當異見人士都是一份十分艱苦的「事業」,不單只國家隨時會把你捉去關三五十年,而且即使在「自由」的時候,政府都會把想盡辦法把你的工作毀掉、並且隔離你和朋友與家人的關係。正如今次劉曉波獲獎,對他的兄弟來說立即出現的問題便是聯絡不上他的妻子。不論劉曉波能否親自去領獎,它也肯定是對劉曉波和家人一份難得的鼓勵,既是精神上的,而且也是實質上的支持。

另一方面,我也對諾貝爾委員會的決定感到有些驚訝。從名字上來說,諾貝爾是一個和平獎,不是人權獎。雖然不少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都希望諾貝爾委員會把和平的定義延伸到人權上,但從過去的歷史中,我們知道諾貝爾委員會對這做法是很有保留,也傾向用非常小心的方法去處理。

翻查過去紀錄,諾貝爾和平獎最初主要是頒給三類人士和組織,1.致力用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紛爭,從而避免戰爭發生的組織及其重要人物。2.減輕戰爭中傷亡的組織和重要人物,在二十世紀上半葉,這基本上就是指紅十字會。3.嘗試用調解方法終結/阻止戰爭的政治家,如國家領導人和外交家。這三類得獎者中,頭兩類通常都沒有什麼爭議,問題往往是出在第三種。這些政治家往往是因為一次事件的調解而獲獎,但不代表他是恆常的和平支持者,有一些得獎者不單在之後的政治生涯中支持戰爭,甚至在得獎前也支持過。何況,即使是他得獎的調解也難保是真正由衷的決定,可能為了一時的政治現實,甚至只是上級交下的任務。(73年美國基辛格和北越黎德壽獲獎便是最好的例子)

 

不過,諾貝爾委員會仍然一向熱衷於把獎交給政治家,如上年的奧巴馬。根據諾貝爾遺願,和平獎是「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簡而言之,這獎的主要目的是要頒給「消滅戰爭」的人,而通常又真的只有政治家和國際政治組織有這個能耐。紅十字會得獎反而顯得是一個例外的詮釋。

不過在二戰之後,諾貝爾獎愈來愈多頒給一些國際人道組織。一方面,過去根本沒有太多這類跨國組織,但另方面也看到諾貝爾獎愈來愈願意用更彈性的方式去理解和平,除人道組織外,諾貝爾獎現在也會發給推動環保與對抗貧困的人和組織。這當中和和平的關係其實值得相確,不過你也可以說如果地球環境變差,大家沒有飯吃的話便會去打仗,同理,如果大家有錢的話就沒有人想去當兵,沒有士兵就沒仗可打。因此與和平的關係總是有的。

那接下來便是爭取人權、民主和民族自由的人士。第一位被諾貝爾獎眷顧的,該是在1960年獲獎的Lutuli。他致力用和平方法去爭取南非黑人的平等自由。在此,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民族自由與和平的重要關係,二次大戰以降,先有各亞非洲殖民地的爭取獨立運動;而不少殖民地獨立後,它們國內的小數民族又想爭取獨立或自治,這中間的過程以暴力進行的多,能夠完全和平解決的肯定是少數。國內民族問題成為除國與國戰爭外另一個人類主要的殺戮原因,故此頒獎給予諸如達賴喇嘛一類的人士,除了因為他們為自己的民族爭取人權和民主,更是為了他們選擇和堅持的和平路線,或至少這是檯面上的裡由。當達賴喇嘛獲獎時,委員會便坦言這決定也是為了紀念以和平「不合作運動」爭取印度獨立的聖雄甘地。

選擇「和平道路」亦往往是其他民運人士得到諾貝爾獎的原因。回顧東歐的民主的運動,雖然沒聽說過任何武裝抗爭的出現,但華里沙80年領導的波蘭造船廠罷工在和平的情況下獲得勝利,便與早年捷克流血收場的布拉格之春(與及更早的匈牙利事變)然成某程度上的對比,亦因此讓他贏得1983年的諾貝爾獎。這可以說是一個以成敗論英雄的例子,畢竟東歐在半個世紀之中有著無數的和平抗爭歷史,但在「蘇東波」之前,成功的就只有團結工會這一役。

進一步說,華里沙和之後獲獎的昂山素姬亦有著另一個共通的地方,他們都不僅僅是單一的異見人士,其背後都領導著一個頗具實力的反對組織:昂山素姬是緬甸國父昂山將軍的女兒,她的政黨「全國民主聯盟」雖然贏得了大選,但隨即便被軍政府無情地鎮壓,她本人亦被軟禁至今。雖然如此,「全國民主聯盟」的組織卻一直在國內半公開存在至今,有如華里沙的「團結工會」一樣頑強地捱過了極權政府的壓迫。可以說,如果華里沙和昂山素姬當年決定號召武力對抗的話,雖然多半不會成功,但卻不是一個完全沒理由的選擇。可以預見這定必會引起不少人的響應,並且最終流血收場。不過,他們由此至終都選擇了用「和平」去解決問題。

至此,我們便可以看到劉曉波獲獎的特別之處,雖然諾貝爾委員會以一貫的口吻說劉曉波是因為以「和平方式」抗爭而獲獎。但第一,現今世界上爭取國家人權民主的活動基本上都以非暴力的方式進行。二,在中國,除了上述的小數民族解放運動外,根本不存在武力革命的可能,可以預見,如果劉曉波或其他民運人士號召武裝革命的話,只會引來極大的反效果,大家亦會和他劃清界線。劉曉波是在一個完全沒有「暴力對比」的情況下得到了諾貝爾委員會的垂青,唯一和他類似的情況就只有前年伊朗的希林.伊巴迪。不過伊巴迪身處的是一個被全世界隔離的國家,也即是沒有人怕得罪的政府,反之劉曉波卻是當今的強國人民。伊巴迪和劉曉波得獎,見證諾貝爾獎踏出了一大步:純粹因為爭取人權民主,反抗暴政而得到肯定,而劉曉波獲獎更顯得諾貝爾委員會不是「欺善怕惡」,而是把這做法「放諸四海」。

最後,我覺得還是北京政府對挪威的事前警告而「搬石頭砸己腳」。我不是天真地以為挪威政府因為理念而沒有想過干預諾貝爾委員會的決定,但像挪威這樣的民主國家,社會輿論亦以人權自由為核心價值,試問有那位政府官員敢「以身試法」去和(五位)諾貝爾評審談什麼「大局為重」?如果事敗而讓某位評審說出真相的話,這位「勇敢」的官員可說是自我了結了他的政治生涯,反之,如今不論挪威須要承受多大的經濟犧牲,這都不過是「集體負責」的政治後果。

這,或許就是民主政治的可愛之處,我們的黨和國家,要到何時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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